一、夫妻分居期间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在婚姻关系分居期间,若无特别之规定,则双方所获取的财产仍视为夫妻的共有财产。然而,对于明确归属于某一方的资产,例如由某一方提供劳务而得到的报酬,以及因遗产或者赠予行为明确归于某一方名下的财产,这些都应当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在这一过程中,分割财产时会全面地评估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财产的来源及其性质等多方面的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欠的债务怎么处理好
在夫妻两地分居状态下,若其中一方产生的负债未能用于家庭日常开支、社区共同运营或是源自于二人对于借贷的共识,则通常将此类债务视为举债方的个人责任,由其独自承担还款义务。然而,若所欠之债是为了维护家庭整体利益,如子女教育、照顾年迈父母等方面,那么这笔债务有可能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分居期间收入属于共同财产吗
无论婚姻关系处于何种阶段,夫妻之间在日常生活中的开支以及经由共同经营的各种收入,皆统称作“婚后共同财产”。然而,若在此基础之上,夫妻二人就关于财物问题达成了特殊的协议,则应该依照协议中预先设定的条件进行划分处理。而当夫妇处于分居状态时,由于双方不再共同居住生活,经济状况也会相应地更为独立,但是这种情况并不会改变他们作为夫妻所拥有的共同财产的本质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分居期间,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双方取得的财产原则上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能够明确归属一方的财产,比如因一方劳动获得的报酬、因继承或赠与明确归一方所有的财产等,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在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财产的来源和性质等因素。